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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安成为打击违法屠宰的“标配”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4-10-24 10:32:19   查看:  次

中国养猪网讯:

  松岗有一个匪夷所思的违法羊狗屠宰点,它存在了至少十年,屡屡被举报,还不止一次被媒体曝光,但它依然没有被执法机关取缔。
 

  10月22日,南都曝光了松岗三鸟市场旁一处非法屠宰场,这个屠宰场将注水羊肉销往宝安各地。第二天上午,松岗当地市监、执法等部门去联合检查,但违法的私屠场已经闭门,原来的100多条狗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地板已经被清洗干净,执法人员表示没法处理。
 

  记者又带执法人员到两家档口背后隐蔽的、但已经停业的屠宰车间,执法人员却说:“老板不在,我们不能随便进去,除非派出所民警来打开门。”而之前被曝光的羊肉老板档口,松岗动植物检疫检验站工作人员检查了老板的检验检疫票,却发现其具备检验检疫证明;而且两家档口均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但让人郁闷的是,早在2009年12月15日,《深圳特区报》就有关举报进行了报道,但街道办并未查封。而且这个私宰点已经存在十年!
 

  明明是注水、私宰的违法营生,怎么遭遇执法时反而有金刚护体——— 检疫证明有,营业执照有,屠宰车间锁上了,执法人员明知有问题就是不能进去取缔。
 

  平时谈食品监管层层把关的成绩时,头头是道,碰到真问题,法规怎么就哑火了呢?国家行政学院胡颖廉博士曾将中国的猪肉监管困局,概括为“层层失守”。这次虽然是羊狗屠宰,但问题也大同小异。
 

  首先,猪、羊、牛的检疫是由产地的畜牧部门进行,但畜牧部门对于源头的检疫,却因为害怕“影响当地经济”,没有严厉执法的强烈意愿,往往沦为“养鱼执法”。按前述胡颖廉对多位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的访谈调查,在不少地方,真正在产地经过严格检疫的生猪不到全部出栏数的一半。
 

  其次,猪、羊、牛进入流通环节后,特别是屠宰环节,是由商务部门负责监管的。而很多私屠滥宰点常隐蔽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但商务部门(对深圳来说就是市场监管部门)没有人身强制权、强制搜查权。这也就造成了明明记者已经指明门背后就是一个违法屠宰车间,但执法人员就是不能进去执法的难题。
 

  而且据研究,目前打击违法私屠滥宰行为,往往流于运动式执法,哪里有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领导就会下批示,然后进行专项打击,过后又会发生反弹,难以形成长效机制。更糟糕的是,经过长期博弈,不法商贩也摸清了监管部门的行为规律,将私屠滥宰行为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不至于引发舆论关注,形成了“闷烧”的局面。
 

  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有没有改善之策呢?
 

  关键还是要强化食品监管链条中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变“分段监管”为协同执法。以前述的市场监管部门没有人身强制权,无法直接破门搜查、捣毁窝点来说,2013年5月,最高法、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私宰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虽然正式入罪还有一定金额的要求,但这完全赋予了公安机关介入违法屠宰的调查权。所以,今后深圳在整合打击违法屠宰时,有必要让公安机关成为联合执法的“标配”,直接介入现场的搜查、证据封存,乃至现场控制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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