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沙县环保局和县城乡建设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家无环评手续、污染处理未达标的生猪养殖场被责令整改。
当日上午,环保执法人员来到长沙县黄花镇一家种猪场。这家养猪场占地20多亩,存栏3000多头生猪。在养猪场附近,记者发现有两个排污口,虽然养殖场业主声称已经停用,但记者看到还是有少量污水流向附近水塘。在养殖场内,执法人员还看到一箱废弃的注射器和药瓶。随后,执法人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养殖场业主承诺将迅速进行整改。
据悉,省政府明确要求,要堵住大型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水排放,逐步搬迁和关闭沿湘江1000米以内的大型畜禽养殖场,禁止畜禽粪便直排到湘江流域。湖南力争至2016年底,湘江干流及一级支流距岸1公里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至2020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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