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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户呼吁更改强制免费疫苗供应模式

来源: 博亚和讯   2014-04-17 09:40:54   查看:  次

中国养猪网讯:

  近年来,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制度,免费向养殖企业提供疫苗,进行强制免疫,该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体现了国家对三农的关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畜牧大县轮训班的学员普遍反映现有的强制免费疫苗供应模式存在缺陷,呼吁对此模式进行微调。
 

  目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不良疫苗厂商干扰。一些不良疫苗厂商在供应政府采购疫苗的同时,还向养殖户销售所谓的高端疫苗,扰乱了动物防疫的工作,扰乱了疫苗供应的秩序。二是养殖企业信任感不高。我国农民的传统习惯思维认为不花钱的东西,不一定是好东西,同时由于不良厂商的误导宣传,部分养殖户相信所谓“高端疫苗”的效果要比政府采购的疫苗的效果要好,转而对动物防疫工作产生不信任,强制免疫落实难。三是免疫疫苗容易造成浪费。由于考核工作的需要,部分疫苗被养殖户领回或者送到养殖企业后,未被使用,造成疫苗浪费。四是强免疫监管存在难度。强制免疫用疫苗的免费领用,在登记、管理、运输、保管、档案等环节中,主要由兽医主管部门单方努力,养殖企业、养殖户缺乏主动配合,导致强制免疫监管困难,无法真正发挥强制免疫的积极作用。
 

  为此,江苏省东台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金山建议,把强制免疫用疫苗的供应模式由目前的免费发放调整为事后补贴方式,在不改变现有的政策安排和基本做法前提下,仅在末端供应模式上做一定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一是把原有的养殖户向畜牧兽医站免费领取疫苗的方式,调整为养殖企业(具有自防能力的规模性养殖企业)凭养殖档案按照疫苗的政府采购实际中标价格购买,并出具发票(或收据);二是每次购买强制免疫疫苗时,畜牧兽医站和养殖企业双方均做好相关记录并相互核对;三是养殖企业购买疫苗后,根据法律和规范的要求做好免疫工作,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四是养殖企业依法完成该批动物的饲养过程,产品经过检疫安全上市以后,凭该批动物的检疫证明、购买疫苗的发票、养殖档案、至所在地的畜牧兽医站获得补贴,补贴额为原购买疫苗的款额;五是散养畜禽,由畜牧兽医站组织集中防疫的,仍按原方法实施;六是符合2007年农业部3号令规定条件的养殖企业,经备案后可向疫苗生产厂直接购买所需疫苗。养殖企业依法完成该批动物的饲养过程,产品经过检疫安全上市以后,凭该批动物的检疫证明、购买疫苗的发票、养殖档案、至所在地畜牧兽医站获得补助,补助额为同品种疫苗的当年政府采购中标价。该类别养殖企业补助金额中的国家和省级财政补贴的部分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申请省和国家拨付地方。
 

  金山认为这样做法的好处在于,一是养殖企业花了钱,就会珍惜所购疫苗,并且按规范使用;二是畜牧兽医站的疫苗登记的档案就会相当严格、准确;三是因为获得补贴的前提是养殖企业依法完成该批动物的饲养过程,产品经过检疫安全上市,畜牧部门对养殖企业在养殖过程中的监管难度将大幅度减少,养殖企业对药品的使用会更加谨慎,档案的记录会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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