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补贴发放耗时久 死猪善后机制欠缺
来源:未知 2013-12-03 09:42:26| 查看:次
本月26日公布、明年1月1日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然而,近来,长江宜昌段流域再次出现“猪漂流”现象,大量死猪抛江、高度腐烂、臭气熏天……分析人士指出,这是长江宜昌段流域今年8个月时间,第三次出现“猪漂流”现象。
死猪污染环境,一而再、再而三
11月中旬,宜昌市点军区谭艾路43-46号红旗电缆厂附近的长江边,出现了蛇皮编织袋包装着的死猪。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死猪被抛尸的地方位于谭艾路的一个转角处,相对比较隐蔽。死猪被丢在江边后,很长时间没有被人发现,直到开始腐烂发臭时,居民们循味找去,发现江边死猪横七竖八,苍蝇四处飞舞。
当地有关部门赶到现场,共计清点出死猪29头,主要是未成年仔猪,防疫人员对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卫生防疫部门对现场进行了防疫消毒。
三个月前,就在距离此次“猪漂流”地点不远的卷桥河朱市街渡口附近,也发现过不少死猪漂浮在河中,顺流而下。得到消息后,当地组织力量进行了打捞,并对死猪做了无害化处理。
更早的3月中旬,在长江支流的五龙河,发现死猪尸体,部分已经腐烂,大约有40头死猪,有关部门也进行了高温消毒和定点深埋工作。
宜昌市点军区畜牧局负责人对记者说,几次死猪污染事件发生后,畜牧部门也想追究肇事者责任,但是很无奈,找不到具体的肇事者,只好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完事。
专家指出,在长江流域的宜昌段,8个月时间3次出现“死猪污染”问题,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这种人为的生态破坏在一些地区并不是个别现象,反映了小农式饲养与社会化流通的矛盾冲突。
死猪处理不当,易传公共疫病
“死猪随意抛弃,带来较大隐患。”华中农业大学教授金梅林指出,死猪的常见去向情况有三种:一种是被随意丢弃,另一种是被不法分子收购流入餐桌,还有一种则是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前两种都有可能带来疫情的传播。
长期从事动物传染病研究的金梅林指出,如果是病死猪,体内可能潜伏多种病原微生物,特别是人畜共患病原,人接触后很容易引起感染发病。“即便不是因病而死,死猪被丢进水域中腐烂后,也会污染水源。”
“死猪投江”频发,让民众产生忧虑与担心。今年3月,黄浦江中大量漂浮死猪事件发生后,民众质疑饮水安全是否受到影响?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田克恭研究员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有时发生的猪病流行,主要原因不是病毒自然传播,而是流通环节出了问题。“病死猪从疫区被贩运到非疫区,导致了疫情蔓延。”
“死猪处理不好,有可能成为一颗‘定时炸弹’。”多位养殖户向记者证实,除了随意丢弃死猪会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之外,一些养殖户处理死猪时敷衍了事,挖坑太浅或者未进行消毒处理,并未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理。
在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曾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三个月,卖出病死猪肉近40吨。
“一些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往往是由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件引发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主任魏晟说,今年以来,死猪污染事件不断,敲响了人为破坏生态的警钟,如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将会加剧传染病在人身上的传播,以至于酿成大祸。
防范死猪污染,亟待宏观调控
畜牧专家指出,我国是生猪养殖大国,但处理死猪“身后事”机制还很不完善。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我国生猪出栏6.96亿头,若以正常死亡率3%计算,死猪数高达2000万头。中国工程院院士金鉴明表示,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划,导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普遍配套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据分析,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对死猪处理涉及畜牧、农业、工商、卫生、城管等多个部门,包括养殖、屠宰、流通等多个环节。按畜牧部门要求,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掩埋等,但养殖户并不买账。养殖大户李作贵认为,不少养殖户会觉得这样做不仅费时费力,还需购买消毒用品,不如病死猪一扔了之。
事实上,早在2011年7月,国家就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但基层畜牧部门反映,想领这些钱颇多周折,需向省市相关部门一级级申请,补贴发放往往耗时很久。
专家认为,在死猪处理上,相关部门各自为战,导致死猪善后机制欠缺,养殖户各行其是。同时,由于长江各段,划江而治现象严重,部门间缺乏合作,水利、卫生、环保部门在污染检测上不透明,导致死猪处理协调机制难以发挥。
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王振华呼吁,防范死猪污染环境,亟待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如对养猪市场进行监测,预报病疫等;同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鼓励规模生产,提高风险应对和环境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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