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取高额利润,违反国家禁令销售、在猪饲料里添加“瘦肉精”,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经检疫部门抽检而案发。6月23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龙敦富、肖业轩、邓先良、高庆忠、王武权、肖茂吉、刘国清等7人批准逮捕。
经检察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龙敦富、邓先良、高庆忠、肖业轩明知“瘦肉精”属于国家禁止使用的,但为了谋利仍从罗淑莲(因患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处以500-800元/包的价格购买“瘦肉精”共计33包,每包重100克。然后在销售饲料或者收购生猪的过程中遇到需要的养猪户转卖。先后有王武权、肖茂吉、刘国清、谢珍元等养猪户在他们手里购买“激素”(即瘦肉精),将“激素”搅拌在饲料里喂猪,生猪出栏后流入湖南、广东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