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和青海省农牧厅工作部署,按照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5月8至10日,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省级考核专家5人组成考核组对乐都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审。
考核组依据现场考核评审细则,听取了乐都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汇报,通过现场检查实验室、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理论考试、现场操作考核、对实验室人员进行面试等方式,对该中心的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工作人员、实验室管理、检测工作、档案管理、理论考试和检验项目实际操作等八个方面进行了现场考核。根据现场考核结果,考核专家组认为乐都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达到了农业部规定的各项软、硬件条件,符合《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县级兽医实验室考核标准,建议省农牧厅给予合格认可,并颁发考核合格证书。
乐都县农牧局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度重视实验室考核工作,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此次现场考核做了充分准备,并在考核过程中积极配合专家考核组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现场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