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确保兽用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组织起草了《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传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yzc1652@ivdc.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2月26日
来源: 未知 2013-03-01 14:42:22 查看: 次
为规范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确保兽用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组织起草了《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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