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养猪技术 > 猪场管理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新时期的规模养殖时代来临!

来源: 未知   2011-06-07 16:08:30   查看:  次

《山东省畜禽养殖办法》开始施行,这标志着畜牧养殖管理进入了一个依法管理新时期。新出台的养殖管理办法规定,今后发展畜禽养殖业不仅要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布局制度,还要实行划分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制度,这可以说是养殖业历史上的一大里程碑。《办法》规定,禁止养殖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已建成的按照有关规定期限关闭或者搬迁,控制养殖区严格限制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小区),并对适合养殖区内兴建畜禽养殖场(小区)的选址和必备条件等进行了明确。

对一定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备案,既可以实现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又能促进产业宏观调控,对于把握整个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该《办法》还依法规范了养殖行为,促进行业综合执法。《办法》在防疫环节对进场检疫、防疫消毒、强制免疫、疫病监测、重大动物疫病控制、病死畜禽处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在投入品环节,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其他投入品,建立兽药残留监测制度;在污物处理环节,规定养殖场(小区)应当采取粪污无害化处理措施,鼓励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生产沼气、制备有机肥等循环模式;在档案管理环节,规定了养殖场(小区)的档案内容和管理要求;在执法合作,对养殖场(小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