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胶州市畜牧部门了解到,为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胶州市按照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等部门的要求,开展生猪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对于符合条件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标准为80元每头。
记者从市畜牧部门了解到,想要享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须符合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处理设施,或者相对固定的封闭、防渗掩埋病死猪的场所,有明确的责任人员以及负责病死猪数据核查、统计和无害化处理的人员,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并向畜牧兽医、财政部门作出书面承诺,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强制免疫、耳标加挂、疫病监测、养殖档案建立和检疫报检等动物防疫法定义务等条件。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式包括化尸池、焚烧炉等,补助范围为胶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产生的病死猪(不含流产的死胎),并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市畜牧兽医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生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需要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及同群猪不在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以内。
据了解,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标准为80元每头。“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养殖场要对死亡的生猪和无害化处理过程要全程录像。”市畜牧兽医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各镇办和基层站将安排专人负责对生猪养殖场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分批抽查和动态监控,查看日处理台账和录像,而对日死亡30头以上的或者死亡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将到现场实施监督。